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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辛巴城出发后的第七日,经过一座村庄的时候,他们撞上一队卫兵,正押着几十个人准备回城里。

琼恩原本不想多管闲事,但路过的时候,发现里面大多都是一些老弱妇孺,不少还受了伤,一时恻隐之心发作,随手把卫兵打发掉,救下他们。一问才知道,原来这座村庄中有一座红龙神殿,这些人都是周边城镇乡村的信徒,前几日城主接到辛巴城的通知,要将神殿毁去,这些信徒们便聚集在神殿周围,打算阻拦强拆,结果被一网打尽。按照埃卜拉颁布的命令,红龙教已经被定义为邪教,能够幡然悔悟者可以免罪,但冥顽不灵者一律要严惩。如果不是恰好被琼恩撞到,这些人的下场大概不会很乐观。

“那你们接下来怎么办?”琼恩问。

琼恩能救他们一次,但总不可能一直守在这里,下次城主再派人过来抓捕,就凭这些人肯定是无法抵抗,依旧死路一条。

“我们准备去通关口。”一名老人说。

“你们要去通关口?”

“是的,听说红龙王已经于日前在通关口降临,我们打算去朝拜。”

“......红龙王在通关口降临?”

这个消息倒是颇为有趣,琼恩又问了几句,但也没问出更多东西。这些人自己都不知道详情,只是前几天传过来的一个消息,是真是假还在两可之间。但如今他们已经走投无路,别无选择,只能去试试了。

虽然目的地相同,但琼恩并不打算和他们一起,还是各走各的比较方便。偶然一回头,却看见梅菲斯望着那些人的背影,眉头轻蹙,若有所思。

“怎么了?”

“他们刚才说红龙王在通关口降临?”

“嗯,是这么说的,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梅菲斯摇摇头,“只是觉得埃卜拉莫名其妙,强迫他人放弃信仰,这有什么意义。”

中土大陆神明众多,诸神无不力求扩大自己的信仰,争夺信徒,但这样直接用暴力强迫他人放弃信仰的事情,倒还真是不多见,即便是邪神教会也很少有这么干的。原因无他,信仰这东西是内心世界的事情,强迫意义不大,除非肉体消灭,斩草除根,但这么做又太过激,很容易招致其他神祗的集体打压。

“而且彻森塔也没有其他教会了吧,若是放弃红龙信仰,那都变成无信者了?”

“东域没有无信者这种概念,也不在乎这个。”梅菲斯说。

“说起来,我有个问题一直没搞懂,”琼恩说,“既然彻森塔已经没有神王,不属于当年诸神协议中所说的‘东域’了,那为什么中土诸神都不来这边传教呢?”

“因为协议中还约定了缓冲期,”梅菲斯解释,“考虑到神王数量众多——至少在签约时是如此——彼此的关系又不好,经常发生征战,所以特别约定,如果某一块地方失去了神王的统治,那么还有七百年的时间作为缓冲,七百年之内,中土诸神不能在此传教。”

“彻森塔的神王,阿普苏和提亚玛特,不是两千多年前就完蛋了么。”

“但此后彻森塔一直隶属于恩瑟啊,至少从法理上说是如此,恩瑟神王即是彻森塔的神王。直到红龙王和吉勒今在蜿蜒河上定约,彻森塔才真正独立出来,距今才三百年。”

“那红龙教会是怎么一回事?”珊嘉忽然问,“红龙王,或者说作为龙神的提亚玛特,应该不算是东域神王吧,为什么可以在彻森塔传教呢?”

“这个问题很复杂,”梅菲斯想了半响,似乎在考虑如何措辞,“龙神提亚玛特当然不是东域神王,她属于中土诸神之列;但红龙王并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作为提亚玛特的红龙化身的察斯萨,属于中土诸神,但作为‘彻森塔守护神’的红龙王则不是。”

“难道作为‘彻森塔守护神’的红龙王属于东域神王?”琼恩问,“但这也不对啊,你说彻森塔已经没有神王了,所以你才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神力。”

“它当然也不属于东域神王。”

“那它是什么?既非中土诸神,又非东域神王——难道它是精灵神兽人神?”

“都不是,按照我们的看法,所谓的彻森塔守护神,其实根本就不存在,也即是说,它是个伪神。”

伪神?

琼恩来了兴致,反正左右无事,而且走了一路也累了,找了片比较干净的草坪。莎珞克从村庄里讨过来几杯水,大家席地而坐,听梅菲斯讲故事。

“这要从五百多年前的一个人说起,他的名字是维克托,”梅菲斯喝了口水,“维克托曾经是知识之神的牧师,后来不知何故,转投到夜女士教会,最后变得精神错乱,总是自称预言之神的选民,每天站在深水城的街头,发表各种莫名其妙的言论,所以大家都叫他疯牧师。”

在因为醉酒掉进河里淹死之前,疯牧师发表了很多奇葩言论,其中绝大部分无人理睬,但有极少数却被有心人记录下来。其中有一条,是疯牧师认为:凡人可以创造神,只要有足够多的信众,足够强烈的信仰,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凝聚,就可以凭空创造出一位神祗来。

这种说法不仅有亵渎神祗之嫌,而且也被认为毫无道理。古往今来的神祗也不少,从无一例是这样“凭空创造”出来的,神需要凡人的信仰,神也会被凡人的信仰所改变,这都是事实,但要说“凡人可以造神”,这就未免太过无稽,令人难以置信。

关键是,这个设想根本无法验证。

疯牧师去世之后,几百年中,也不乏有人想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真的“因信成神”,但实践起来就发现处处困难。这个假想的前提,是在“没有真的神祗”的情况下,要有“足够多的信众”,有“足够强烈的信仰”,还要能够一直维持相当长的时间——而这些根本就做不到。

若是在琼恩记忆中的地球世界,虚构一套教义,创立一个邪教,用各种手段控制信徒,维持信仰,只要不去和政府作对,还是有几分希望。但这个世界与地球不同,它是有真神的,神祗虽然高居天界,遥不可及,却并非虚无缥缈,而是货真价实的“存在”。神祗能够显圣下凡,能够降祸赐福,并非那种毫无灵觉的土木偶像。在这种情况下,搞邪教根本没有市场,且不说会被那些真神教会联手打击,就算是公平竞争也竞争不过。因为即便你口才再好,说得再天花乱坠,又有几个人会信这种根本就不存在,也根本没办法证明自己存在的神呢。

因为没有真神,所以招揽不到信徒,不会有人信仰;反过来,没有信徒,当然也就不可能“因信成神”,创造出真神,这形成了一个死循环。所以疯牧师的这个假说,很有趣,但根本没办法去验证。

直到“红龙王”的出现。

一头名叫察斯萨的红龙,不知从哪里听说了疯牧师的说法,觉得很有趣,于是决定亲自实践一番。在仔细研究了过去所有的失败案例之后,察斯萨脑中灵光一闪,化作人形来到了彻森塔。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彻森塔都算不上一个好地方,但如果以“建立邪教”的标准来衡量,它反倒是最合适不过。彻森塔自己的神王已经挂了两千多年,信仰领域几乎是一片空白,占领很容易,而在名义上,这里还隶属于恩瑟帝国,中土诸神限于协议,不能进入,所以根本没有任何竞争者,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更重要的是,东域人的观念,对“神明”的看法,与中土人很不一样。

如果一个“神”,既不能降祸赐福,也不能显圣下凡,不能展示任何神迹,不能授予任何神术,连神谕都做不出一个——倘若在中土,这种肯定会被认为是伪神,或者是已经陨落的神——但在东域,却并不会因此而否定它是一位真神。因为这完全有可能是这位神睡着了,睡得比较久一些,说不定将来有朝一日就会醒过来。

地理位置的优势,思维观念的不同,让红龙信仰在彻森塔有了大展拳脚的余地。借助红龙王的功绩和声望,借助彻森塔人对和平的向往,对战乱的厌恶,又成功凝聚了足够强烈、足够持久的信仰。正当大家都默默注视,想看到疯牧师当年的假说会不会当真实现时,一个突如其来的搅局者,破坏了所有人的预期。

五色龙神提亚玛特吞噬了察斯萨,将它变成了自己的红龙化身,从而强行获得了彻森塔人的信仰力量,但也埋下了“神格分裂”的隐患。

也即是说:作为彻森塔守护神的红龙王,红龙教会所尊奉的那位神明,其实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存在过。它只是一个虚假的信仰目标,并非真神,当然不会违反中土诸神和东域神王的协议。按照梅菲斯的猜测,直到提亚玛特陨落的那一瞬间,神格彻底分裂,作为彻森塔守护神的红龙王才真正出现——但同时也随之陨落了。

当然,“陨落”只是梅菲斯的猜测和看法,彻森塔人是不这么认为的。恰恰相反,他们认为红龙王已经自沉睡中苏醒,重新返回凡间。

“但辛巴城里不是已经有一个圣女了吗?”琼恩奇怪,“怎么又说红龙王在通关口降临。”

“谁知道,去看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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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碎波城的第三天下午,琼恩一行人抵达了蜿蜒河边。

蜿蜒河曲折迂回,自蝰蛇山发源,自迷失湖中穿过,注入坠星海中,乃是彻森塔和恩瑟两国的天然边界。河面平静无波,但没有一艘船在河上航行,或者停靠在岸边。在河的对岸,是大片大片的森林,树木参天高耸。在河这边,一座黑色岩石砌成的城池,静静矗立在荒野上。

“三百年前,刚刚统一彻森塔的红龙王察斯萨与统治恩瑟数千年的雷霆神王吉勒今在此河上相会,缔结了一份和平协定,约定彻森塔从此自恩瑟独立出来,两国以蜿蜒河为界,双方互不侵犯,”梅菲斯说,“从此以后,双方的军队无法再越过蜿蜒河半步,平民和游客仍然可以往来,但必须经由通关口。”

“普通人或许是要走什么通关口,但我们没必要吧,”莎珞克说,“这条河也不算很宽,飞过去就是了。”

“问题就是过不去,”梅菲斯说,“这是两位王者的正式协定,受东域诸神王——无论现存的和陨落的——的全体见证,那么它就是法则,至少在东域是如此,除非两国重新订约,否则任何人都没办法违反。你可以试试飞过去,但你永远也到不了对岸,最终还是只能回来。除了走通关口,别无第二条路。”

“那么这座城就是通关口?”

“这就是通关口,”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不过我更喜欢叫它以前的名字:圣渊城。”

琼恩循声望去,看见山坡上走过来一位老人,年龄至少也有五十岁了,相貌是典型的东域人,黑头发、黑眼睛、皮肤有些偏黑,他的个头不高,很瘦,穿着一身红色的袍服,缀满流苏和金银饰品,颇为华丽。老人走得很慢,感觉右腿有些不方便,但步伐很稳,“好久不见,梅菲斯小姐,”他远远地朝梅菲斯点头示意,“你越来越漂亮了。”

“你认识?”琼恩问梅菲斯。

梅菲斯还没说话,凛从背后冒出来,“唐琦拉先生?”她好奇地问,“原来是你,你怎么在这里?伊森呢?”

“我正是奉伊森之名前来迎接,凛小姐,”老人笑着说,“伊森是这座圣渊城的现任城主。老朽不才,忝为幕僚,参赞政务,顺便跑腿打杂。”

“伊森知道我们来了?”

“红龙圣女的行踪,很多人都在暗中关心,”老人说,“伊森听说凛小姐和梅菲斯小姐两位即将莅临本城,十分高兴,已经在家中设下晚宴,恳请两位,以及贵友,”老人向琼恩微微点头,“能够拨冗前往,不胜荣幸之至。”

梅菲斯看了看凛,又看看琼恩,凛是全然无所谓,琼恩想了想,觉得既然到了人家地头上,还是客气点为好。“既然城主盛情相邀,那我们就不推辞了,”他说,“不过旅途奔波,满身尘土,我们想先到旅店换身衣服,以免失礼。”

老人微笑:“圣渊城中并无旅店,但伊森已经为贵客准备了下榻之处,请吧。”

他招了招手,三辆马车从远处驶来,一行士兵在旁边护卫。琼恩等人上了车,便朝着城中驶去。

马车内空间很大,琼恩、珊嘉、梅菲斯和凛坐一辆,莎珞克、维若拉和翡翠女巫坐另外一辆,唐琦拉在最前面的马车中带路。“伊森是谁?”琼恩在路上问梅菲斯,他并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前几天在辛巴城,凛和喀流奶奶聊天时就说起过,后来凛和埃卜拉的谈话中似乎也有提及,但当时他们都是用恩瑟语在交流,琼恩听得半懂不懂,也不敢肯定。

“凛以前的一个追求者。”

“......”

“我母亲去世后,我和凛在彻森塔待过一段时间,伊森就是在那期间认识的,”梅菲斯说,“他是辛巴城主的第三子,埃卜拉的弟弟。”

现任辛巴城主波斯拉萨尔有三个儿子,埃卜拉是长子,伊森排行最末。当时梅菲斯和凛被仇家追杀,东躲西藏,偶然间遇到了伊森,还顺便救了他一命,从此结识。刚才来送信的老人名叫唐琦拉,据说和城主家有些亲戚关系,具体情况不清楚,以前曾经是辛巴城的警卫队长,大概十年前,在追捕匪徒时右腿膝盖中了一箭,因此退休,之后就一直担任伊森的私人教师。

伊森对凛一见钟情,热烈追求,可惜凛对他完全没感觉,一个有情一个无意,最终自然没什么结果。最后伊森选择了放弃,与另一位女孩订了婚。凛和梅菲斯也离开了彻森塔,没想到几年之后,居然又在这里重逢,而且对方还成了通关口的城主,倒的确是出乎意料。

梅菲斯这么一说,琼恩倒是想了起来,她之前的确提到过,说凛有一位爱慕者,追求了很久,后来放弃了,为此凛还颇有些失落,估计应该就是这家伙了。算算时间,凛当时应该才十岁左右,最多十一岁,这家伙原来还是个萝莉控。

“彻森塔人结婚很早的,往往十四五岁就已经生儿育女了,”梅菲斯说,“和中土不一样。”

“合法的萝莉控还是萝莉控!”

“你不也是一样,”梅菲斯鄙视地看了他一眼,和琼恩相处久了,她也已经学会了很多新词汇,至少知道“萝莉”是什么意思,“你敢说你打珊嘉姐姐主意的时候,她不是萝莉?”

“当然不是。”

“骗人!”凛跳出来,“珊嘉,你说说看,他对你心怀不轨的时候你多大?”

“他心怀不轨,我哪知道啊。”珊嘉笑着说。

“那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他用心怀不轨的眼光注视着你呢?”

“......大概,”珊嘉想了想,“六七岁吧。”

“你看,”凛得意洋洋,“还说不是萝莉控。”

“我当然不是萝莉控!”琼恩一口咬定,“带姐姐属性的萝莉就不是萝莉!”

得知伊森的“来历”,琼恩立刻将他归入“敌人”的行列,虽说他追求凛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而且凛也没有答应,但谁知道他是否旧情难忘呢。反正这种事情,有杀错没放过。

“不过,我觉得这件事有点奇怪,”琼恩说,“那位伊森的目的只怕并不单纯,不是请你和凛去叙旧那么简单。”

梅菲斯点了点头,“我也这么觉得,静观其变吧。”

“喂,你们两个怎么回事啊,人家可是很热情地邀请我们去赴宴,”凛不高兴地嘟着嘴,“艾弥薇这么想很正常,但琼恩你也这样就不对了吧。”

“为什么艾弥薇这么想就很正常?”

“因为艾弥薇嫉妒我嘛,”凛说,“你想啊,当时我们两人在一起,伊森却只顾追求我,对艾弥薇视而不见。艾弥薇肯定很受打击,从此对伊森就没什么好印象了。”

“......你还真是直白,”琼恩想了想,“那为什么我这么想就不对了呢?”

“因为你不需要嫉妒他啊,”凛说,“我拒绝了他,选择了你,你是胜利者。胜利者不需要嫉妒,那是失败者的权利。”

琼恩有些尴尬地挠了挠脑袋,“好吧,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自己的确有些心胸狭窄——等一下,”他反应过来,“谁说我是嫉妒他啊,我是很认真的好吧。”

“那你说说看伊森有什么问题?艾弥薇,你先别说话。”

“很简单啊,现在你是个通缉犯——”

“等等,谁是通缉犯了?”凛不高兴,“明明是那个笨蛋认错了人。”

“这个先不管,反正你目前是个通缉犯,”琼恩说,“任何人和你接触,都是在冒触怒辛巴城和埃卜拉的风险。伊森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大家是老朋友,多年不见,聚聚餐很正常啊。”

“但他完全可以私下邀请啊,神不知鬼不觉,不需要搞得这么大张旗鼓吧,”琼恩说,“他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么。”

“好像也是。”凛被说服了。

“所以我觉得,有两种可能,第一种,说不定这其实就是个陷阱,先设宴邀请,骗取我们的信任,席间摔杯为号,屏风后面刀斧手一涌而出......”

“你这么说,似乎也挺有道理,”凛托着腮,“不过最后那段绝对不可能啦。”

“为什么?”

“因为伊森有锐器恐惧症,他害怕看到一切锋利尖锐之物,一看到就全身发抖,甚至会晕过去,所以刀斧手是不可能的,”凛解释,“我觉得棍棒比较靠谱。”

所以是主人摔杯为号,屏风后一群武士手持棍棒涌出么......“棍棒要不要漆成红黑两色?”琼恩建议。

虽然不明白什么意思,但凛还是点了点头,“好啊,”她说,“我喜欢红色和黑色。”

看出来了,你最经典的那套衣服就是这搭配,红色衬衫、黑色短裙、黑色过膝丝袜,再加上红色小皮鞋,挺漂亮的。唯一可惜的是这个世界还没有发明出尼龙,丝袜就真的是用真丝,效果不是很好。想到这一点,琼恩就很后悔自己昔日没有努力学习化学,否则在这个世界弄出尼龙来,保证风靡大陆啊,成为亿万富翁指日可待。

“我倒觉得不像陷阱。”梅菲斯说。

“那就是第二种可能,对我们而言可能更麻烦,”琼恩说,“他已经决定和他哥哥公开决裂——也就是说他打算造反,要请我们帮忙。”

“才不是造反,”凛不高兴,“埃卜拉倒行逆施,民怨沸腾,根本不适合做城主,伊森比他强多了,取而代之是很合理的事情,应该叫革命才对。”

埃卜拉才刚刚上任几天,你从哪里看出他倒行逆施,民怨沸腾的?伊森又怎么比他强多了?

“他居然通缉我这么可爱的少女,还不是倒行逆施?伊森当然比他强了,他还请我们吃饭呢,”凛挥舞着小拳头,“我强烈支持伊森!”

我还真不知道你原来这么容易被收买。

“如果真的是他们想请我们帮忙造反,好吧,是革命,那怎么办?”琼恩问。

“当然同意啊,”凛说,“伊森是我和艾弥薇的朋友,埃卜拉又不是。”

你的立场还真是清楚明了。

“哦,不行,”凛忽然想起来,顿时有些沮丧,“艾弥薇不能参与这种事。”

“为什么?”珊嘉好奇地问。

“她是圣武士嘛,规矩可多了。”

梅菲斯是提尔圣武士,地位既高,也自有其准则规范在。有些事情是她的个人自由,没人能管,但有些事情是不方便做的。提尔是正义之神、律法之神,向来比较在乎脸面,梅菲斯作为其圣武士,陪男友来东域旅游没关系,但若是卷进彻森塔人的内战之中去,那就显然“越界”了,会让人有不太好的联想。

“那晚宴还去不去?”珊嘉问,“要不要找借口推掉?”

“当然去,”琼恩说,“我要去见见失败者,寻找一下优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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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六点一刻,琼恩、梅菲斯和凛三人准时抵达城主官邸,其他人则都借口旅途劳累,身体不适,推脱掉了,留在住处休息。

通关口——按照唐琦拉的叫法是“圣渊城”——的城主大人亲自出门迎接。那是一位笑容满面的年轻男子,年龄二十岁出头,身材不高,但很健壮。单纯看外表,这位伊森城主可以说得上是貌不惊人,彻森塔的大街上一抓一大把,毫无半点出奇之处;但不知为何,琼恩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过了一会,他忽然回过神来,这位伊森城主,和前面那位唐琦拉老人,相貌似乎有几分像,尤其是鼻子和嘴巴,相似度更高,至少有七八成。

“真的是你啊伊森,”凛说,“我还以为唐琦拉先生跟我开玩笑呢,你怎么会跑到这里做城主?对了,听喀流奶奶说,你和贝瑟斯分手了?你们不是都已经订婚了么。”

“一言难尽,”伊森说,他看着琼恩,“这位是?”

凛大大方方地挽起琼恩的胳膊,“我男友。”

伊森笑了起来,“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记得一定要通知我。”

“我们没准备结婚啊,”凛奇怪地说,“为什么要结婚?”

“......你还真是和以前一样啊。”

所有人入席坐下,晚宴还是比较丰盛的,有几道菜色颇为特别,应当是当地特产,琼恩叫不出名字,但味道很不错。席间伊森说起自己的经历,原来当年他与贝瑟斯订婚,但相处一段时间后还是觉得性格不合,于是最终分手。婚约解除后,伊森自觉尴尬,不愿继续留在辛巴城,申请外调任职,越远越好,恰好圣渊城这边城主之位空缺,其父亲便将他派了过来。

“挺好的,”凛说,“毕竟也是一城之主。”

“好什么啊,”伊森抱怨,“这地方又小又偏僻又荒凉,老百姓个个安分守己呆板无趣,我这个城主什么事情都没有,除了一年收两次税,除此之外什么政务都没有,一天到晚闲着发呆,很无聊的。”

“那不是更好吗,只领俸禄不干活,这是每个人的终极梦想吧。”

......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的,凛。

“不过很有趣啊,我记得你以前一直说想做个吟游诗人的,像风一样自由自在,流浪四方,”凛开始回忆模式,“没想到几年不见,你居然变成了一个城主,真是世事难料。”

“没办法,”伊森叹气,“人生在世,身不由己,哪能事事随心所欲。我是平凡人,自然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不能和你比啊。”

“那是当然,”凛说,“我才不要过这种无趣的生活呢。我们接下来要去恩瑟,你要不要考虑别做这什么城主了,跟我们一起吧,保证让你大开眼界。”

“我倒的确是一直想去恩瑟,”伊森说,“想去见见那位传说中的神姬。据传她在这次出征之前,曾经当众承诺说:如果有人能够帮助她打败穆罕军,斩杀神王,她就愿意委身下嫁这位英雄——我还真想去碰碰运气呢。”

“这条件也太高了吧,”凛说,她毕竟是从小在彻森塔长大,对“神王”的了解比一般的中土人要多得多,“神王哪是那么容易杀的。”

“绝色无双的美人,自然要举世无敌的英雄才能相配,没有这个本事,哪有资格迎娶神姬呢。”

“她真有那么漂亮?”凛表示怀疑,“美女我见得多了,也没几个能和我......能和艾弥薇相比的,对不对,琼恩。”

“嗯嗯。”琼恩一边往嘴里塞烤鱼,一边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表示赞同。

“怎么能拿你和梅菲斯做标准,这太不公平了,”伊森说,“如果是你的话,就算把择偶标准定为征服大陆,我相信应聘者都会趋之若鹜吧,反正我肯定第一个报名。”

“我要征服大陆做什么,又不好玩,”凛说,“另外你就别指望了,我已经有男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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